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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0 年全省高校三好学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树立优秀大学生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0 年全省高校三好学生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决定开展全省高校三好学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范围

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生。

(二)名额分配

按全日制在校生(一年级新生除外)的5‰的比例推荐,符合条件人数低于推荐比例人数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初等教育学院:3人         电子商务学院:2人

机电工程学院:2人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3人

马克思主义学院:1人       美术与设计学院:1人

农林技术学院:3人         数信学院:4人

体育与健康学院:1人       外国语学院:2人

文学与传媒学院:2人       学前教育学院:6人

音乐与舞蹈学院:1人

二、基本要求

被推荐为三好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思想积极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三)学习目标明确、勤奋刻苦、成绩优秀。上学年度专业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80分,各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均不低于85分,综合测评名列本年级本专业前20%以内。

(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它公益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

(六)同等情况下学生干部优先,但不得超过三好学生总数的30%。

三、推荐程序

推荐工作要做到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公开公正、保证质量。要按基本要求,经班级推荐、学院审核、研究决定等程序后报送学生处,学校审核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将推荐情况报告及《2020年度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候选人推荐审批表(双面打印、一式两份)、《2020年度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候选人排名汇总表》、学生个人成绩单、第二课堂成绩单,于2021年3月15日前报送至学生处,同时报送汇总表电子版。

 


附件:1.2020年度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候选人推荐审批表

2.2020年度甘肃省高校三好学生候选人排名汇总表

 

 

                                                                   学生处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