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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及学生返校、报到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1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广大师生:

按照甘肃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相关工作做如下调整:

一、开学及注册、报到时间

(一)教职工于8月28日全员到岗,8月30日开始线上教学。(教职工返校疫情防控要求及教学工作详见组织人事处和教务处安排部署)。

(二)学生按照“错时错峰、错区域错层次,先老生后新生”的原则和顺序返校报到。2019级学生实习不返校,2020级学生9月6日正式上课(学生返校及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学生处安排部署)。

(三)疫情防控的具体要求和返校报到的详尽安排将由各学院进一步通知到每位学生。

具体安排如下:

1.2021年9月4日至5日,2020级学生报到。9月4日陇南市籍生源学生返校,9月5日省内其他市州及省外籍生源学生返校。

2.2021年9月10日至12日,2021级新生报到。9月10日,陇南市、天水市籍生源新生报到;9月11日,白银市、定西市、甘南州、兰州市、临夏区籍生源新生报到;9月12日,平凉市、庆阳市、武威市、张掖市、酒泉市、敦煌市、金昌市、嘉峪关市、及省外籍生源新生报到。

3.所有返校前14天到过中高风险区的师生暂停返校,按照当地防疫要求进行隔离,隔离解除后报请学校防控办同意,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校,返校当日再次做核酸检测。

二、返校报到要求

(一)返校前14日内,仍在国(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国家即时公布为准),或有以上区域旅居史的师生暂缓返校,返校时间和具体事宜按照学校所在区(县)级以上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分类管控措施和学校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二)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按规定程序提交返校申请,经审批后方可返校,所有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所有陇南市外返校师生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甘肃省健康出行绿码和国务院通行大数据行程卡并测温,不能提供者不得返校。

(四)加强请销假管理,未能按时返校师生,须履行请假手续,所在学院或部门逐一核查原因和健康状况。

(五)符合疫苗接种条件的师生(包含2021级新生),按“应接尽接、应接必接”的原则,在返校报到前完成疫苗接种。

三、返校报到程序及规定

(一)返校前

1.严格落实“健康打卡”制度,返校报到前须按时完成连续14天行程及健康信息打卡填报。

2.学生须通过“大学小帮手”向所在学院提出返校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返校。

3.2021级新生返校须准备齐返校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甘肃省健康出行绿码和国务院通行大数据行程卡;返校前14天到过中高风险区的学生须办理请假手续,暂缓报到,符合报到要求后来校报到。请假电话:0939-3203309。

(二)返校中

1.合理规划返校行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尽量选择可直达或少转乘的交通方式,尽量避免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在中高风险地区中转或换乘的,须提前向所在学院报备。

2.建议有条件的学生尽量采用私家车返校报到,到达学校指定位置后,服从管理,即停即走。因疫情防控需要,不提倡家长陪同学生返校、报到,陪同人员原则上不能进入校园。

3.自觉加强个人防护。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减少与他人交流,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4.跨省域、跨市域师生入校时,学校将按照规定视疫情防控情况进行核酸检测。

(三)返校后

1.自觉遵守学校疫情防控管理规定,非必要不出校,不聚集、不串门,配合宿舍网格管理,做好每日健康监测,如有异常,应第一时间报告。

2.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加强体育锻炼,做好个人防护。进入教室、图书馆、食堂、电梯等密闭场所或人员流动大的区域,全程佩戴口罩,并服从管理。

3.暂停举办涉及校外人员参加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报批。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学校秋季学期开学返校方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相关规定执行。如因疫情变化及属地防控部门要求,开学安排另有调整,学校将第一时间通知师生。

 

                                  陇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2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