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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

发布时间:2017-09-07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

现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2017年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达到450元/人。个人缴费标准同步提高,其中大、中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及中、小学在校学生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元。按文件要求我校每位学生应补缴2017年保费20元(缴费标准为100元/人,缴纳学费时已缴80元)。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文件精神,让广大学生充分了解参加城镇医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得目的和意义,做到认识到位,宣传到位,组织到位。于9月15日将补缴保费以学院为单位上缴学生处董老师处。

附件:1、陇南师专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花名单

2、陇南师专2017年度学生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汇总表

学 生 处

2017年9月6日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