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7年甘肃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由于学生本人及家庭所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我校全日制专科生(不含2017届毕业生);
(1)城镇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家庭或建档立卡户家庭;
(3)残疾人家庭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属三级以上残疾级别,享受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贴;
(4)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支付了大额医疗费用,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5)遭遇不可抗力或因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色专业除外);
(1)根据国家开发银行的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不得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定。
(2)根据我校实际情况,要求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填写个人信息时准确无误,严格依据各自专业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不能多贷或少贷,由此而导致贷款失败的,后果自负。
(1)有续贷需求的学生需在6月20日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在线服务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首页,登录框下方选择“使用身份证登录”;在新的登录框中,依次选择本人生源地所在的“省”、“市”、“县”及“资助中心”;输入本人身份证号码;输入登录密码,首次登录密码为本人生日(如:19910102,建议在第一次登录后,修改本人密码,以确保个人信息安全),输入验证码,登录系统。填写续贷声明(须在150字以上),内容要客观真实,积极向上,应包括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获奖情况和志愿服务活动情况等。学生应重视续贷声明填写和个人信息更新工作,填写不认真或不全面的将直接取消其贷款资格,续贷的学生应将本人最新信息填入贷款系统,重点信息包括:姓名、学号、学院、专业、贷款金额(按实际学费及住宿费填写,不可多贷或少贷),因未按要求更新个人信息而导致贷款失败的,责任自负,辅导员应向贷款学生重点强调。
(2)首次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丢掉学费缴费发票的学生请于6月1日至6月20日到学生处开具在读证明。